今天收到美橙互联的重要通知,看了以后感觉不是很舒服,内容大家看下面引用,不知道ZF是啥意思,难道工信部网站PR值降了?放备案号还不行,必须强制链接,可悲!朋友们,有备案号的抓紧加上吧,不然后果要自负了!

尊敬的用户:您好! 现接到各省管局最新通知,根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: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,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,或未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指定目录下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,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 请各位网站主办者引起重视,检查自有网站是否已经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。一定要将网站的备案号在网站首页的最下端显示,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www.miitbeian.gov.cn。